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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双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加挂双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牌子。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12315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9.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负责知识产权职责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职责。
19.负责盐业执法职责。
2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共向30个部门推送数据2768条,按4种改革方式办件2006次,直接取消审批5次。共受理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办件12341件。二是扎实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统筹制定了2023年度双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122个,抽查检查经营主体663户,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执行100%覆盖。三是切实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2.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质量工作显著提升。一是加强品牌培育创建。制定印发《双柏县名品名牌培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鼓励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提高品牌意识。目前,“双柏茶”“双柏黑山羊”两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标企业已达3家,实现收益1000000余元;“绿孔雀家园”“绿孔雀恋歌”“森态绿孔雀”等绿孔雀系列商标已成功注册53件。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2023年商标申请量100件,注册量63件,累计拥有有效商标720件;专利授权量21件(其中实用新型19件,外观设计2件),有效发明专利12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0.923。三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帮助1户企业申报云南省政府质量奖,帮助1户企业申报云南省专利奖。免费检定400台余(件)在用计量器具,减免市场经营业主检定费用80000余元。
3.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一是深入推进市场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入推进打击走私和打击传销工作,着力开展“假国企、假央企”专项整治,联合开展加油机作弊专项治理,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乱象,重拳出击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顽疾,铁拳整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等市场乱象,有效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将包容审慎应用到各项监管执法中,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准确把握无危害不罚、首违可不罚、无过错不罚的立法精神,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向容错式转变,让经营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全过程全链条消费保护,将消费者的“烦心事”当作头等大事。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审查新增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43件,清理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3件(需修订1件)、其他政策措施8件。重拳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63件,其中,一般案件82件,简易案件81件,涉案货值391000元,收缴罚没款546000元。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2件(投诉70件、举报22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00元。
4.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三品一特”安全持续巩固。
(1)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始终坚持“四个最严”,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监管、风险管控、风险监测,着力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扎实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农村散装白酒等突出问题专题整治,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节、重要活动的日常监管。2023年,共检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户3647(次),市场89个(次),学校食堂222个(次);开展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15场2000余人,食品安全知识、制止餐饮浪费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400余份。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备283场次,保障38642人,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28场次,保障人数4360人;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1063批次,完成目标任务数118%,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60户。2023年上半年,双柏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二。
(2)守牢药品安全底线。深入开展药械化各类专项整治及排查监管,检查药品流通环节经营企业161户次,使用单位95户次,城乡集贸市场32户次,发现风险隐患20个,消除药品安全隐患20个。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5场次,开展药械化安全科普宣传3场次。完成药品抽检4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3批次,化妆品抽检3批次任务,抽样检测合格率100%。收集评价上报“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256例,四项监测任务完成率123.7%。向县公安局移送疑似假药线索6条,查办药械化一般程序案件41件,简易程序案件3件,涉案货值金额13500元,罚款79600元。
(3)守牢工业产品安全底线。认真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制度,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620户次,共开展了60批次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对我县有资质认定的7家检验监测机构监管,持续开展家用燃气具、儿童玩具、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等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管检查,深入开展加油机作弊、货车非法改装及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查办质量案件3件,罚没款330000余元。
(4)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力。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隐患排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6家,检查特种设备385台套,压力管道14千米,检查注册登记液化气钢瓶9800只,发现安全隐患76起,已经落实整改76起,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0份。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7起,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0起,注销4起,停用登记4起,变更登记3起。督促辖区1家气瓶充装单位按时限要求建设气瓶追溯系统,录入审查气瓶10552只。安转激活电梯芯片73台,激活率达71%。2023年未发生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成效显著。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强政银企合作,搭建融资供需渠道,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专利质押融资服务。1家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帮助1家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0000000元,1家企业正在申报省政府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查办知识产权案件24件,罚没款10000余元。
6.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明显。目前,我县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已通过省级评审,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正在有序推进中。
7.经营主体倍增工作稳步推进,活力进一步激发。2023年5月我局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全县净增各类经营主体4574户,平均每天净增12.71户,其中:净增企业2036户(含农专47户),净增个体工商户2538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3120户的146.6%,其中:企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290户的157.83%,个体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830户的138.69%。全县经营主体总量达19017户,同比增长31.67%,其中:企业5909户(含农专637户),同比增长52.57%,在经营主体总数中占比31.07%;个体工商户13108户,同比增长24.01%,在经营主体总数中占比68.93%。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42.04户,每千人拥有企业39.38户。
8.强化稳增长措施,“三资”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40400元,占全年任务数的100%;完成招商引资106075000元,占全年任务数的132.6%;完成向上争资2540000元,占全年任务数的10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股室和1个党委办公室,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法律顾问室)、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知识产权股、盐业监督管理股、党委办公室。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10个,分别是:
1.妥甸市场监督管理所;
2.大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3.鄂嘉市场监督管理所;
4.法脿市场监督管理所;
5.大麦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6.安龙堡市场监督管理所;
7.爱尼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8.独田市场监督管理所;
9.行政执法大队;
10.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2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20044.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0413.65元,占总收入的98.9%%;其他收入119631.33元,占总收入的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68417.79元,降低25.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00413.65元比上年减少607939.31元,下降5.33%。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6人,调入2人,净减少4人,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他收入119631.33元比上年减少3060478.48元,下降96.24%,减少原因:一是减少以其他收入方式拨款的公务员2019至2020年综合绩效2725000元;二是减少县卫健局转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经费4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97786.1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2635.2元占本年支出94.22%,项目支出635150.95元,占本年支出5.7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13494.53元,降低22.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50753.30元,下降22.74%,增减原因说明:一是在职人员退休6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23年比2022年减少公务员2019至2020年综合绩效2725000元;项目支出减少162741.23元,下降20.40%,增减原因说明:2023年实施项目比2022年实施项目减少,如2022年安排双财行〔2022〕19号安排州级补助资金200000元。2023年则无此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6263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93085.38元,占基本支出的93.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9549.82元,占基本支出的6.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无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5150.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非基建行政类专项业务项目开支635150.95元,具体开展工作情况为:
①双财金〔2023〕6号和双财社〔2023〕126号安排创业担保贷款、普惠金融等上级转移专项资金用于办理“贷免扶补”1户,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资金200000元,带动就业3人。实际工作中支出办公费、电话费、上网费3925元。②双财建〔2023〕51号安排2023年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实际工作中支出劳务费10000元。③双财行〔2023〕24号下达2023年州级财政项目经费用于在双柏召开全州药品楚雄州药品安全应急演练会议1次,来自全州八县两市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我县8个乡镇的相关工作人员共130余人次参加会议。共支出会议费30000元。④双财行〔2023〕1号安排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市场主体、专利和开展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专项检查等市场监管综合工作。2023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 14284户,同比增长19.07%,其中:企业 3758 户(含农专 591 户),同比增长30.49%,在市场主体总数中占比26.52%;个体工商户 10415户,同比增长16.02%,在市场主体总数中占比73.48%。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 106.69 户,每千人拥有企业 24.27 户。检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户3647(次),市场89个(次),学校食堂222个(次);开展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15场2000余人,食品安全知识、制止餐饮浪费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400余份。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备283场次,保障38642人,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28场次,保障人数4360人。检查药品流通环节经营企业161户次,使用单位95户次,城乡集贸市场32户次,发现风险隐患20个,消除药品安全隐患20个。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5场次,开展药械化安全科普宣传3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620户次,共开展了60批次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6家,检查特种设备385台套,压力管道14千米,检查注册登记液化气钢瓶9800只,发现安全隐患76起,已经落实整改76起,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0份。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7起,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0起,注销4起,停用登记4起,变更登记3起。督促辖区1家气瓶充装单位按时限要求建设气瓶追溯系统,录入审查气瓶10552只。安转激活电梯芯片73台,激活率达71%。2023年未发生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市场监管综合工作中共列支费用141007.07元,其中:办公费26087.07元,邮电费30000元,差旅费44400元,维护(修)费520元,劳务费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5000元,驻村工作经费5000元;⑤双财行〔2023〕1号安排非税收入成本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办案工作,2023年依法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85 件,其中一般案件83件,简易案件102 件。涉案货值391000元,收缴罚没款546000元。没收超过保质期限食品747袋(瓶、盒)、散装食品10公斤;没收劣药304盒(袋、瓶、支)、中药饮片1.8kg;没收过期医疗器械57盒(袋、支、卷);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4266瓶(支、盒),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关食品药品案源线索9条。没有发生重大有关市场监管方面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有关市场监管方面安全事件,重大以下安全事故或事件同比下降。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满意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中共列支费用124921.3元,其中:办公费10000元,邮电费984元,差旅费35340元,工业产品抽检样品费97.3元,劳务费78500元。⑥双财行〔2023〕10号安排省局补助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完成1136批次,其中:国家级监督抽检(国抽)任务数共22批次,共完成22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5.45%;评价性抽检任务数共80批次,共完成80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8.75%;省级专项抽检任务数共40批次,共完成4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2.5%;省级监督抽检(省抽)任务数共50批次,共完成50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0%;省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数共300批次,共完成300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为96.33%;州级监督抽检(州抽)任务数共94批次,共完成94批次,合格率为100%;县级监督抽检(县抽)任务数共150批次,共完成150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94.67%;快速检测抽检任务数共400批次,共完成400批次,合格率为100%。实际支出食品抽检委托检验费153300元。⑦双财行〔2023〕4号、双财行〔2023〕65号和双财行〔2023〕71号安排中央补助药品监管资金用于完成药品抽验(省抽)为40批,化妆品抽样3批次,医疗器械抽验3批次,工作中共列支费用68896.41元,其中:办公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样样品费)40974.41元,差旅费17818元,会议费10104元。⑧双财行〔2023〕15号单位自有资金上年结转经费用于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烟草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工作中支出103101.17元,其中:办公费(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补助)80696.64元,手续费20.7元,电费1343.83元,差旅费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元(鄂嘉所原办公楼建设三通一平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34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0413.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1%。与上年相比减少607939.31元,下降5.33%。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6人,调入2人,净减少4人,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6816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事务出中人员(包括42名在职职工、24名聘用人员)支出6478295.07元,日常公用支出661749.82元和市场监管专项工作支出528124.7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513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666761.85元(退休人员工资中地方财政负担部分658961.85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7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439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7372.56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贷免扶补工作)728元;死亡抚恤(遗属人员补助)762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264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9716.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235321.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176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9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办公费319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1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591267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元,决算为1174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9091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39%,完成年初预算的5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65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61%,完成年初预算的88.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5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4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9091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6563元,完成年初务预算的88.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因国库库款不足,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能在当年列支。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117479.10元,比上年93211.74元增加24267.26 元,增长2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9145.51元,增长26.68%;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5121.85元,增长23.89%。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年底国库库款不足2022年拖欠了的40404.5元修车费在2023年支出;二是2023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代表州局接受省级检查组考核,接待费支出增加5518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检查、行政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90916.1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669,549.82元比上年增加4716.06元,增长0.71%,主要原因:2022年年底国库库款不足2022年拖欠了部分差旅费,所拖欠的款项在2023年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中的日常办公费27814.69元、水费1472元、电费10945.8元、邮电费15177.05元、差旅费30000元、维修(护)费13174元、公务接待费26563元、劳务费34900元、工会费80000元(缴县总工会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916.1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改补贴)320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21.5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7800元,为驻村工作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21.5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0元(购买档案柜20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003778.63元,其中,流动资产382594.22元,固定资产原值9442246.15 元(已计提折旧5644692.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78938.26元(已计提摊销3383.1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164.43元(减少原因为以银行存款为主的流动资产比上年减少),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9604.43元(减少原因为单位资金结转银行存款比上年减少),固定资产增加28440元(增加原因是购买档案柜20组10000元、彩打机1台11000元、打印机2台3900元和加油机作弊监测卡2张3440元)。2023年末,共有房屋面积3787.6平米,房屋期末原值5212170.24 元(土地转为无形资产计价),计提折旧2237728.29元,净值为2837705.31元;车辆期末数为6辆,车辆期末数原值1664781.31元,计提折旧1350339.79元,净值为314441.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5803.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700元(办公用纸26700元、办公设备25000元、车辆燃费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103.48元(车辆保险费14260.98元、车辆修理费48842.5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54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542.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六)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71901111